設備租賃是設備的使用單位向設備所有單位(如租賃公司)租賃,并付給一定的租金,在租賃期內享有使用權,而不變更設備所有權的一種交換形式。
設備租賃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
1. 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也稱運行租賃,是指出租者除向承租者提供租賃物外,還承擔設備的保養、維修、貶值以及不再續租的風險,任何一方可以隨時以一定方式在通知對方后的規定時間內取消或中止租約;該類租賃具有可撒銷性、短期性、租金高等特點,適用于技術進步快、用途較廣泛、使用具有季節性的設備;經營租賃設備的租賃費計入企業成本,可減少企業所得稅。但這樣一旦不被查處,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厲的懲罰!
2.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由雙方明確租讓的期限和付費義務,出租者按照要求提供規定的設備,然后以租金形式回收設備的全部資金,出租者對設備的整機性能、維修保養、老化風險等不承擔責任;該種租賃方式是以融資和對設備的長期使用為前提的,租賃期相當于或超過設備的壽命期,具有不可撤銷性、租期長等特點,適用于大型機床、重型施工等貴重設備;融資租人的設備屬承租方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計人企業成本,而租賃費一般不直接計人企業成本,由企業稅后支付。但租賃費中的利息和手續費可在支付時計人企業成本,作為納稅所得額中準予扣除的項目。